国家发改委电力政策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案

发表时间:2021-12-23 10:01作者:基本电费容改需

北京市2016年7月11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此前下达《有关健全两个制电价用户基本上电价实行方法的通告》,将基本上电价收费方法变动周期时间由按年调节改成按季调节,电力工程用户挑选按较大需量方法收取基本电费的,较大需量核准值变动周期时间从实行按大半年调节改成按月调节,电力工程用户可依据公司具体须要挑选对其最有利于的收费方法。

《通知》与此同时要求,撤消公司中止用电申请办理频次限定,撤消减容限期及其装好、扩容用户2年内不可再度申请办理减容或中止用电的要求,减容(中止)机器设备自设备封为生效日,减容(中止)一部分免交基本电费。以上现行政策的执行,将有益于减少全国各地约60万家大企业基本电费压力。

两个制电价由基本上电价和电度电价构成,基本上电价是配电费用的固定不动花费,与用户某时时刻刻是不是用电、用电是多少沒有直接的关联,但与用户的用电容积或较大需量有关;电度电价是配电成本费中的变动费用,与用户用电量是多少有关,用是多少电交要多少钱。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责任人表明,这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广泛采取的电价规章制度,针对推动电力工程用户节省公共性电力网变压器成本费及运作维护保养成本费,提升供电系统总体高效率,缓解全社会发展电力工程用户经济压力充分发挥了关键功效。但在当下下行压力比较大、一部分公司没法超负荷用电的情形下,用电公司因向电力网企业申请减容、中止或申请办理调节基本上电价收费方法时间长、限定多,用电压力突显。该责任人表明,电价实行方法健全后,有希望缓解大工业生产用户基本电费压力。